[-- 本文仅供本站朋友参考, 大家知道就行了,心中有数 --]
本来是兴致勃勃阅读中图学会年会的报道和材料,不想又遇见这种自己的材料被大量采用而无'credit'的情况,不得不指出来,当然人家听不听是另一回事了。
在阅读长春图书馆两位馆员的power point 元数据标准及其互操作性的研究 (http://blog.xmulib.org/lsc2007/gallery/85/zhuyaling.pdf) 后,有两个感觉:
1, 水平很高,概括性和知识性都很强,ppt做得非常漂亮,
2,‘拿来主义’应用得实在是好。
一开始我心想她们的做法也许是无意识的,比如:
也许这些研究者并没有意识到别人发表一篇的文章需要多做多少工作,参考多少资料,必须有多少创造和原始研究与协作,甚至有多少偏要去核实被引用材料并联系原作者获得借用图像的许可。我起草后和麦教授两人光是修订文献就来来回回交换了11版本,除了收集材料,集中思路,光是从写作来讲历经几乎1年半时间 (从2005年2月开始,到2006年6月发表)。
也许这些研究者还没有意识到任何资料来源都是应该注明出处的,别人的知识成果是应该得到认可的。在给予出处后,读者并不会因为不是你的原始资料而看不起你,反而会尊敬你。
也许这些研究者还没有意识到将别人的模型图示‘翻译’成中文也是应该要注明的,因为这毕竟不是你自己创造出来的。
如果只是一两个图形或者一两段借取的文字,我还不会去计较,即使是大段文字,整个思路的照搬,只要能给出出处,我也不会去追究,但是这篇ppt中关于元数据互操作的部分几乎全是我和麦教授文章的内容,图像也是在我的图上‘翻译’的,图边放的英文大段甚至链接 (application profile, metadata registries)是直接从我们的文章上copy过去的。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ppt内容有起码1/3是‘基于’我们的原文的情况下,难道我们还不值得被‘引用’,认可一次么?
在这里并不是对发言人要追究什么责任,只是想将这个事实摆出来,希望大家引以为鉴。以前我们刚出来时对这些事也不太懂,因为以前没有收到这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所以只要改正了,都是可以原谅的。
但是我更对审稿人的知识局限感到遗憾。在2005年,我曾经就在厦门数图前沿问题研讨班和杭州长三角数图研讨班上都讲过这个主题并有相应的ppt在网上可得, 2006年在D-Lib上发表的文章也已经被广泛引用,所以很难相信这是因为语言和媒体的局限使国内研究者们没见到原文:
Zeng, Marcia Lei and Lois Mai Chan. 2006. Metadata Interoperability and Standardization-- A Study of Methodology. Part II: Achieving Interoperability at the Record and Repository Levels. D-Lib Magazine 12 (6) June 2006. doi:10.1045/june2006-zeng
Chan, Lois Mai and Marcia Lei Zeng. 2006. Metadata Interoperability and Standardization -- A Study of Methodology. Part I: Achieving Interoperability at the Schema Level. D-Lib Magazine 12(6) June 2006. doi:10.1045/june2006-chan
前年我曾经偶然发现另外一个问题,是秦健的讲课内容,她写过一篇,见附件,*请无外传*。她与作者联系过,主要因为篡改后把她的原意完全弄歪了。但是至今从未收到过道歉或澄清。后来也就不了了之,只留作见证。
附件
标题: 学术打假:简评XXX主编的《信息组织》部分内容 | 作者: 秦健 发送时间: 12/18/05 17:40
Download comments-citation-jqin.doc
标签:
Add a Comment
您必须是Lib2.0 Forum的成员才能加评论!
加入此社交网络